情人节当天,花儿一早就被我丢在了后备箱里,闷了一整天,晚上被我放到老海家的餐桌上时,和无数信誓旦旦的野男人一个样,只不过和姐一起呆了五分钟,他们小兄弟的脑袋就开始耸拉着,在小雨伞下无精打采。
和玫瑰一样无精打采的,还有翘起二郎腿,坐在沙发上满脸无辜的老海。
老海指着自己的脑袋,晨儿,你要相信我啊,真不是我送的,我敢用自己的头发发誓!不是我送的!
我说就你这几根毛,过不了几年也该退休了,快点儿的吧,坦白从严,抗拒更严,不要逼我用刑啊,你知道我的手段。
说完我故意把右手举起,装模作样凭空捏了几下,老海浑身一震,往沙发边上退了退,二郎腿夹的更紧了。
晨儿,真的,你想一想,我送花也不送玫瑰啊,你最喜欢的是百合,我肯定不会送玫瑰啊,这花太俗了。
嗯,这句话确实说对了,身边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百合,老海当然也知道。可是,知道我上班地址的男人,就这么几个,老海解释的再怎么巧妙,依然显得苍白。
我之前说过的,男人总是这样,不把最后的内裤脱下,他们绝不会承认自己动了歪心思。男人在撒谎方面的倔强,不亚于猫抓老鼠,或者狗啃骨头,这都是与生俱来的天性。
我始终想不明白,即便会给我引来流言蜚语,送花又不是什么坏事,为什么要打死不承认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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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